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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科学与自然科学
《文化科学与自然科学》是德国新康德主义弗莱堡学派哲学家李凯尔特Heinrich Rickert的历史哲学著作之一。1898年,李凯尔特在弗莱堡“文化科学协会”作了有关历史哲学问题的讲演,讲演稿作为报告发表,成为此书。李凯尔特的另一本更为重要的历史哲学著作是《自然科学概念形成的界限》。《文化科学与自然科学》可以看作是它的导言,是其历史哲学的入门书。本书的中文译本可看《文化科学与自然科学》,涂继亮译,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。
李凯尔特生于但泽,1888年在斯特拉斯堡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,1891年到弗莱堡大学任教,1916年作为文德尔班的继承人到海德堡大学任教。他发展了文德尔班的价值哲学和历史哲学思想,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历史哲学体系。
本书分为十四章,讨论了历史哲学中的重要的问题。其基本思想如下。
一、本书的基本内容之一是讨论学科的划分问题,具体地说,就是讨论了自然科学与历史的文化科学的关系问题。李凯尔特认为,既可以从质料的观点看不同学科的划分,也可以从形式的观点看不同学科的划分。
从质料的观点出发,可以得出区分不同学科的“质料的分类原则”。自然是那些自然而然地生长起来的东西之总和,而文化则是人们有目的地生产出来的东西。自然的东西与价值无关,文化的东西则必然具有价值,价值是文化的本质特性,是区分自然和文化的标准。从形式的观点出发,李凯尔特特别强调了“形式的分类原则”,即强调应当根据方法论上的不同对不同的学科进行划分。李凯尔特认为,一切科学所面对的现实有同样的性质:一方面,现实中的一切都是渐进的转化过程,没有飞跃,这是一切现实事物的连续性原理;另一方面,现实中的每一事物都有其独特的个性特征,是互不相同的,这是一切现实事物的异质性原理。现实事物是异质的、连续的。但是不同的学科是以不同的方法对待这种现实的。自然科学的方法是把现实的异质的连续性改造成为同质的连续性;而历史学的方法则是把现实的异质的连续性改造为异质的间断性,二者在方法上是极不相同的。自然科学采取的是普遍化方法,目的是为了追求一般概念,历史学则采取描述个性特征的方法,是要把握事物的特殊性和个别性,二者形成概念的原则是不同的。
二、从价值哲学出发,李凯尔特认为价值也是历史哲学的基本范畴。历史与价值有着密切的联系,价值是历史学家挑选材料时的标准。什么是“有意义的”、“本质的”和“重要的”?什么是“无意义的”“非本质的材料”?这要看它们与价值有没有联系,以及联系的如何。李凯尔特把这称为“价值联系原则”。不过,他把价值同评价区别开来,认为历史学重视的是价值,而不对历史事件作肯定的或否定的评价。价值是就对象本身的性质而言,评价则表现历史的倾向和态度。
李觊尔特从其历史理论原则出发,对马克思的唯物史观进行了批判与否定。他认为历史是无规律的,因为在历史领域里,一切都是个别的,不重复的,因而无规律。显然,李凯尔特机械地把一般和个别、普遍规律和个别事物完全割裂,认为二者是绝对对立的,这是其理论上的根本失误之处。他对马克思唯物史观的批评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歪曲,在理论上是不认真的。我们应该在吸取李凯尔特历史理论的合理因素之时,认识其中的局限与错误。
李春平 撰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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